各学院团工委、各社团指导单位、各级学生组织、全体师生:
2024年,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共青团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强化思想引领为中心,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牢牢抓住共青团改革创新主线。2024年度我校在共青团改革中持续深化,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在思想引领、服务青年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成果丰硕,亮点纷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一)集体奖项:五四标兵团工委、卓越团支部、优秀学生会分会、优秀学生组织、青年文化品牌奖、志愿服务类、社团文化类奖项。
(二)个人奖项:优秀团学干部、卓越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校园之星。
二、评选奖项和数额
(一)“五四标兵团工委”2个;
(二)“卓越团支部”11个;
(三)“青年文化品牌奖”3个;
(四)“优秀学生会分会”2个;
(五)“优秀学生组织”3个;
(六)“优秀团学干部”(具体分配比例见附件);
(七)“卓越团支部书记”11人;
(八)“优秀共青团员”(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思想建设、创新创业五大类),可根据申报情况决定(以2024年度各学院共青团员团费缴纳总数为准,具体分配比例见附件);
(九)志愿服务类奖项(包括: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和指导单位奖);
(十)校园之星(包括:城院之星、尚德之星、科创之星、公益之星、实践之星、体育之星、文艺之星);
(十一)社团文化类奖项(包括:社团风云人物、优秀社团指导单位、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三、评选、表彰组织及程序
(一)学校团委负责指导并组织本次评优的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工委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五四评优工作。各级团学组织进行初评并报学校团委复审,学校团委对各级团学组织初评的奖项进行全面的审核工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后报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团学组织所有申报和评比工作应在3月27日前结束;
(二)“优秀共青团员”与“优秀团学干部”奖项的评选,由各级团学组织初评,校团委对各级团学组织初评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发回重审并对所在团组织申斥其失察之过,最终名单将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卓越团支部”和所在团支部书记为卓越团支部书记的评选实行联合评选,“卓越团支部”所在团支部书记即为“卓越团支部书记”获得者。各学院团工委根据本学院实际,组织公开评选和审核,结合“卓越团支部”评选条例择优推选,报送学校团委备案、初步审核,经过公开答辩,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
(四)“五四标兵团工委”根据各学院申报、答辩、组织考核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各学院团工委根据“五四标兵团工委”评选条例参加申报,报送校团委备案初步审核,经过公开答辩,组织考核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此项评选将依据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述职答辩结果进行评议。
(五)各学院团工委根据青年文化品牌奖评选条件参加申报,报送校团委备案评议审核,经过组织考核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校园之星评选申报需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进行,报送校学生会备案评议审核,经过组织考核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志愿服务类奖项评选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优秀个人、集体和项目的通知》内容进行评定。
(八)学生社团文化奖项评选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4年度社团文化奖评选表彰办法》内容进行评定。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上报
(一)3月19日-3月28日,各学院团工委组织评选,填写各奖项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
(二)4月3日前,各学院团工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jtucctwz@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每个学院所有材料放于档案袋内,中午12:20至13:20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团委会议室(南303);
(三)4月11日前,各学院基层团组织年度工作公开汇报,学校团委组织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五、表彰宣传
(一)获奖集体和个人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励;
(二)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由学校团委通过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评选质量。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审核机制,对参评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优秀个人提名须经团支部或团学组织民主评议,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提交推荐名单,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依;
(二)深化教育功能,实现以评促建。各级组织要将评选过程转化为育人课堂,结合评选活动开展“成才观与学习观”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横向对比查找团支部建设短板,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宣传先进事迹,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让评选成为推动组织建设、激发奋进力量的实践载体;
(三)落实“三公”原则,规范公示流程。在评选过程中,全校各级团组织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各学院团工委、各级团学组织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至少3天以上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七、不明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金老师029-86652274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