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主页 怀旧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城院要闻 > 正文
考虑到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学院决定在学生中实行班导师制。这将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更有效的将教学与育人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班导师由教师承担,主要是对学生作学业学习、发展方向、自我规划、职业生涯等方面的指导。通过班导师和班主任工作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做人、做事的能力,引导学生逐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塑造、自我完善,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目前教师人数,班导师先按教学大班配备。配备原则为:专业大类相近,所带课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