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纪检宣传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纪检监察 > 纪检宣传 > 正文

江苏阜宁: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巡察整改

日期:2019-11-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江苏省阜宁县积极探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路径,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高标准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出台《阜宁县巡察整改质效督查评估办法(试行)》,将被巡察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整改任务、构建长效机制等要求具体化,设置6大类26项责任清单,为整改定目标、指方向。制定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亲自抓、督促改、全程盯职责清单,明确3种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

把准用好巡察考核评估这把“尺子”,制订《督查评估办法》,明确考核细则,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征求意见、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由县分管负责同志、服务对象、干部职工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将“四个监督”有机结合、有效贯通,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员办公室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清单,列出工作职责,健全可追踪、可评价、可问责的整改督办制度。建立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由巡察组组长和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双背书”制度,确保整改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