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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可以是多少年

日期:2023-03-03    来源:法律快车网

一、房屋租赁期限可以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可以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房屋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定是什么

租赁房屋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定是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时效为权利受损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属于延付、拒付租金的事项,那诉讼时效就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