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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来源: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 )要求和我省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1.各高校可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推荐、国家部委推荐、各有关全国行业协会推荐,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省级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级行业协会推荐等渠道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

2.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的项目,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由 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汇总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报送时间及要求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官网《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3.有意向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相关材料报送学院科技服务中心,由科技服务中心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项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厅根据报送名额择优推荐至省知识产权局。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并同时具各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材料

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件和电子件,具体包括:

项目资料(纸件)一式3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 ,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每个部门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原则上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2.通过陕西省教育厅申报的高校按照 《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141/index.html)要求,认真准各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00前报送至科技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3.各部门可在陕西省教育厅内、省内推荐渠道之外,积极争取院士推荐、国家部委推荐、全国行业协会推荐等渠道,做大我省单位参评项目总量。

联 系 人 :刘静

联系电话 :029-86654207

电子邮箱 :1401841@qq.com

科技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