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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项目式实习典型案例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4-06-24    来源: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积极响应“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背景下的教育改革导向,鼓励各专业聚焦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提升实习内涵,凝练实习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教务处拟开展项目式实习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1.本次评选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在产教融合、“四新”背景下,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项目式实习案例。

2.实习纳入培养方案,学分设置不低于2学分;以大三、大四学生为主,以团队形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的实习;实习项目来源于企业,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校企导师联合指导。

3.案例撰写应包括项目式实习企业简介及合作基础、选题来源、选题解析、技术路线及实现路径、实习实践成效(成果形式不限,可以为论文、研究报告、竞赛获奖、大创项目、基于实习项目开展毕业设计、学生实习单位就业等)、应用前景及案例分析(运行特色及反思)等。

4.案例分析应包括归纳项目式设计中的重点,反思项目式实习实施推进中的难点,明确项目式实习模式改进推广中的关键点。

5.案例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图文并茂,格式参见附件。

二、评选标准

1.创新性:案例应体现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或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性,能够为人才培养注入新的活力。

2.实践性:案例应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实际需求,注重实习过程中的实践操作和技能培养,能够真正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成效性:案例应取得明显的实习效果,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或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实际价值。

4.可推广性:案例应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可复制性,能够为其他学院或高校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特等奖获奖数不超过总数的10%,一等奖不超过20%,二等奖不超过30%。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其中特等奖奖金3000元,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及时总结和凝练实习实践教学改革成果,积极谋划,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每个单位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2项。

3.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实践办李老师处。

联系电话:86652024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项目式”实习案例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