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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接受新社团成立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6-09-28    浏览量:    

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课外生活,展示学生风采,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团委社团工作部拟开展2026学年秋季新社团成立申请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

二、申请类型

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其他类。

三、申请条件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

(四)至少有1名指导老师,至多有2名指导老师,且指导教师需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六)社团主要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四、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

有意向成立学生社团的发起人于10月15日12:00前提交社团成立申请所需文件(详见附件1-4)至邮箱twstgzb@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社团(2026新成立社团)”。

(二)资格审查

团委社团工作部自收到申请成立社团全部材料之日起5日内,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料不合格者提出修改意见。

(三)社团成立答辩

团委社团工作部将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择期集中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

(四)公示

新社团成立申请结果经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后予以公示。

五、其他说明

(一)未通过上述全部成立程序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二)超出申请成立的时间,确有成立之必要的社团,需经校团委同意方可启动以上社团成立程序。

(三)联系地址及方式:大学生活动中心西304办公室,王老师029-86652274。

(四)新社团成立相关材料请见附件。请社团成立发起人扫码加入交流群,后续事宜将在群中通知。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