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档案工作反馈意见的通知》(陕教秘办〔2018〕2号)。通报了2017年全省89所高校档案工作检查评比的结果,我院在档案工作检查评估中被评为良好院校。
近年来,我院档案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以及各部门通力协作下,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档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 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树立开放意识、服务意识。今后,我院档案工作将继续规范档案工作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夯实档案基础条件和基础业务;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学院档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文字:档案室
编辑:沈玉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