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高教生〔2014]3号),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陕西高校学生工作研究课题和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
1.选题要求
围绕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开展彰显时代特征,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和基础性的研究;针对我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选题可参考《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也可立足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宜小宜实、切忌空泛。
2.课题方向
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辅导员研究课题分为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等方向。
(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1.项目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学生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主题突出。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2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
2.项目类别。 精品项目主要是指高校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在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育人模式和长效机制,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类型。
二、申报数量
研究课题每校限报2项,精品项目每校限报1项。
三、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实际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含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共青团干部及相关专职学工干部;
2.必须是课题研究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过厅局级课题(排名前3)、省部级课题(排名前5);
5.所列课题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6.申报人同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在研的陕西高校辅导员工 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的主持人;所主持的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课题(项目)未获批者;专任教师不参与申报。
四、课题(项目)管理
1.省委教育工委对申报课题(项目)的主持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经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2.入选的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成果呈现形式原则上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论文(著作),要能反映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 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2.入选的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主持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培育建设期满后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3);
2.《陕西高校2021年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汇 总表》(附件4);
3.精品项目还需提供反映项目前期基础的支撑材料。包括PPT、图片、辅助资料,图片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申报材料均一式二份,请于2021年5月6日上午十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服务中心(行政楼505),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邮箱:3197126046@qq.com
科技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