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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西安市会计学会关于开展第十次会计科研、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3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会计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会计科学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西安经济建设,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西安市会计学会开展第十次会计科研、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针对当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会计法制建设、管理会计建设、会计信息化建设、财税体制改革等有关热点问题开展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把握我市会计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围绕我市经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眼研究当前西安财经领域突出的问题,确保课题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具有较强的应用参考价值,为全市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选题范围


西安市会计学会经有关专家学者申报,学会审议,拟推荐如下选题(见下表)作为本次申报主要内容,申报人也可自选有较强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的选题。

三、实施办法

课题申报本着“自由申请、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本次立项课题,按申报项目的重要程度及申请书论证情况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两类。

1、申请阶段

凡申报会计科研、调研课题的单位,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课题组负责人应具备与招标课题相关的研究能力、知识结构和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从事理论、实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加,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依托单位批准。

2、评标阶段

学会聘请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选,包括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评审。对以往课题完成质量好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考虑;以前年度学会已立项至今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任不得以项目负责任的名义立项。

3、跟踪管理阶段

对立项单位所承担的课题进行跟踪管理,并根据课题执行情况和课题鉴定结果予以资助。课题资助经费采取开题前预付、结题清算的办法。即在立项并签发协议后,学会在15个工作日内,先预付启动研究经费50%,课题完成并经评审合格课题给与拨付剩余的50%经费。

4、课题评审阶段

收到课题完成报告,由学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完成的课题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对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将不再资助;对鉴定等级为合格课题评定优秀课题成果,将给予全额资助。对鉴定为优秀的课题,将汇编出版《会计理论研究文集》,促使科研成果的转化,并予以一定的奖励。

四、时间安排

请申请人填写《西安市会计学会科研、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598367566@qq.com,邮件命名“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申请书打印纸介质三份于2021524日上午10:00报送至科技服务中心(行政楼505)。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20217月至20226)

五、检查和验收

202112月将组织专家对研究项目进行中期督导检查。

20227月由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统一的评估验收。

联 系 人:黄菲菲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电子邮箱: 598367566@qq.com

                                                                                                   科技服务中心

                                                                                                   2021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