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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06-18    来源: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总体安排,为使毕业生离校工作按计划、有秩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离校管理系统”线上办理(工作人员账户和密码由招生就业处分配)。各相关部门、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具体办理人员名单附后)。

毕业生离校要办理的手续包括:各学院-离校资格确认和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党委工作部-党团关系转移、财务处-学杂费清还及饭卡余额清退、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条保部-办理学生退宿、图书馆-清还图书、各学院学生科-注销学生证等10项。

每位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只需办理自己未结清的手续,其他事项相关部门将自动设置为通过。各项手续结清后,毕业生可到所在学院领取相关毕业证件。

(二)具体安排

1.5月26日-6月10日,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学生工作处下发给各学院,各学院发给毕业生),各学院审核完毕后加盖学校公章。

2.6月10日前,招生就业处组织对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负责离校系统的人员进行培训,请相关人员务必参加培训(培训时间由招生就业处另行通知)。

3.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做好“校友联络大使”的推荐工作;督促毕业生完成“校友电子卡”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毕业生了解、熟悉校友云平台各板块主要功能。

4.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及诚信还贷工作。

5.6月16日开始,相关职能部门开始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清退手续。6月23日-6月24日,毕业生前往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转入学校的毕业生不需领取“户口迁移证”)。

6.6月16日前,各学院通过座谈、咨询、报告会等方式详细向毕业生说明离校前后的注意事项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7.6月16日-6月27日,条保部联系行李托运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

8.6月24日,学校举办2025届毕业生毕业晚会,党委工作部统筹做好晚会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动员毕业生参会,文明、安全、有序观看。

9.6月25日,学校举行2025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校友联络大使聘任仪式等。

10.6月25日,各学院在确认毕业生办完相关离校手续后凭退宿单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

11.6月27日前,毕业生退宿手续须办理完毕。

12.6月30日起,各学院组织人员协助学生档案室将毕业生有关材料归档,并将档案及时寄给用人单位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动员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措施,严肃纪律教育。在文明离校工作中,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表率带头作用,提出明确要求。要以生为本,服务为先。毕业生离校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落实好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

(二)创新形式,丰富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形式。

各学院应本着隆重、热烈、安全、俭朴的原则,组织好本院的毕业生文明离校各项活动,通过师生合影、联欢会、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

(三)提高站位,热情细致高效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手续办理

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安排专人,为毕业生提供热情、优质服务;为毕业生方便、快捷办理离校手续。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优化流程,要站在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须严格执行就业计划,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超过报到期限被单位拒绝接收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毕业时未落实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原则上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对有就业需求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助其就业;对本人愿意但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各学院要登记造册,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报送此类学生的就业情况。各学院要协助就业指导办公室向已毕业学生提供后续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毕业生离校到单位报到及回家途中,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学位证》和《毕业证》等各种证件,以防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注意安全、文明离校,做高素质大学毕业生,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热情服务,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各部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联系单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5年6月18日